由於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,並未將酒癮治療納入保險給付、補助辦法範圍內,家庭暴力或兒童少年保護個案、高風險家庭成員之施虐者,其本身往往伴隨經濟、就 業問題,致使其無法至醫療機構接受完整戒癮治療,再加上國內由於酒精取得合法且容易,使得酒精成癮已成普遍存在及易受忽略之物質濫用問題。
酒癮者通常自我功能缺乏,人格特徵為衝動、缺乏責任感依賴、焦慮、敵意、人際關係焦慮高、挫折忍受力低、情緒壓抑,因此可預見酒癮者常有自我調適與壓力因應 的困難。酒癮行為破壞家庭成員日常生活的規律性,導致家庭正常功能運作中斷,有學者提到有酒癮的家庭父母較少提供理想的環境給子女,且酒精濫用行為使家庭 產生更大的焦慮與挫折,讓家庭成員間的敵意與疏離更明顯,促成家庭關係的惡性循環。
台灣地區近年來隨著社會、經濟發展快速與急遽變遷,國人酒 精消耗量急速增加,酒癮盛行率亦相對地大幅提高。它所造成的影響不但引起生理上的合併症,嚴重者甚至會導致死亡,也會引發家庭功能障礙及社會問題。因此, 推廣正確的酒癮防治觀念,是維護國人身心健康,刻不容緩的議題。
「借酒澆愁,愁更愁」,有鑑於人們在飲酒作熱後,產生的暴力及失控行為,其所造成的後果,可能成為人生的一大憾事。因此,如何預防酒癮所形成的嚴重後果,建立正確之飲酒知能,將是推廣酒癮教育的重點之ㄧ。
發稿人:台南市衛生局心理及精神衛生科 林佩瑩
電話:06-2679751#3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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